北京晨晶电子有限公司 基于QMEMS技术的石英MEMS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
环评验收监测报告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基于QMEMS技术的石英MEMS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
建设单位:北京晨晶电子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0月12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郎秀超
联系电话:15010059278
附件1:基于QMEMS技术的石英MEMS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环评验收监测报告
附件2:基于QMEMS技术的石英MEMS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环评验收专家意见